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司法程序中处理医疗纠纷的唯一途径吗?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5-31 15:17) 点击:437 |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司法程序中处理医疗纠纷的唯一途径吗? 在《决定》未出台之前,对医疗纠纷的处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以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条例》的规定为依据进行处理,这和我国的国情及法治状况背景是密切相关的。但是,在今天,司法程序中对医疗纠纷的实体处理上,我们有《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在鉴定程序上,我们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决定》对司法鉴定程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该决定而设立的众多的司法鉴定机构完全可以胜任对相关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的业务。因此,在今天这样的司法背景下,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绝非是司法程序中处理医疗纠纷案件解决技术性问题的唯一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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