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林小青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继承房产过户怎样办理?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26 11:45)    点击:576

继承房产过户怎样办理?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林小青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林小青律师,林小青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林小青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9714130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林小青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林小青律师主页,您是第3680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