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林小青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婚前买房需不需要公证?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0-26 11:45)    点击:667

婚前买房需不需要公证?

  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林小青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林小青律师,林小青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林小青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9714130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林小青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林小青律师主页,您是第36802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