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林小青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承诺的期限有哪些情况?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12-02 16:11)    点击:1507

承诺的期限有哪些情况?

承诺的期限分两种情况:

1)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又分两种情况: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其中,“合理期限”应根据交易的性质、习惯以及要约采用的传递方式予以确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林小青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林小青律师,林小青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林小青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9714130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林小青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宁律师 | 西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林小青律师主页,您是第36682位访客